斯蒂芬-A-史密斯越來越火了。
因為“美國楊毅”的綽號,我們也許會很簡單地認為A-史密斯只在籃球領域呼風喚雨,但事實上,A-史密斯談籃球、橄欖球、棒球、冰球、足球、拳擊,以及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一種體育,還會談女子體育,政治話題。
《紐約郵報》曾酸溜溜地出過一篇報道,質疑ESPN為什么要聘用A-史密斯,將他打扮成無所不能的體育評論員,還給他那么多錢。他們指出A-史密斯犯過很多錯誤,籃球、橄欖球,都錯得離譜,只會輸出情緒,“A-史密斯每拋出一公斤充滿爭議的觀點,往往連一克的實質內容都難以承載”。后來他們批評川普,幾乎用了同樣的詞。
但觀點就是A-史密斯和川普的價值。
是的,A-史密斯“全知全能”,和美國總統川普一樣,都是“懂王”。
不同的時代,我們能看到不同的A-史密斯?!懊绹鴹钜恪睆男鄞蚧@球,大學本來是在??茖W校,但拿到溫斯頓塞勒姆州立學院的全額籃球獎學金,進了大學實現階層跨越。畢業后,他去《溫斯頓塞勒姆日報》,想做籃球記者,但總編給他的任務是寫一篇維克森林大學的足球報道。
A-史密斯接到任務時對足球一竅不通,“也就是看了1980年奧運會的足球決賽”。怎么辦?A-史密斯直接找了足球隊的教練,“我啥都不懂,但我必須寫個稿子,教練你看看怎么幫我?”
教練是個好人,把助教們喊過來,讓他們對史密斯有問必答,然后讓史密斯這三天都呆在他身邊,看他訓練、布置戰術等等。
過了一周,史密斯的足球報道就上了報紙,老板給他開了一個足球專欄。
差不多有三四年,史密斯換了幾個東家,逐漸轉向他更擅長的籃球和橄欖球。直到1994年,他跳槽到了《費城問詢報》,到2003年,他成為《費城問詢報》的體育專欄作家,薪金是報社記者里面最高的,這幾乎是一個普通體育記者的天花板,很多體育記者會在這個職位呆上20、30年,然后退休——當然紙媒在過去十來年迅速衰落,很多專欄作家成為報社提供給社會的高素質人才,就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再考慮到A-史密斯是位黑人,他的成功就更不尋常了,上世紀90年代,黑人體育記者很少,能成為大報的專欄作家更是寥寥無幾。
A-史密斯后來給自己總結了幾條成功經驗,一是膚色,美國的籃球和橄欖球有著大量的黑人,A-史密斯很容易和球員、教練打成一片。艾弗森在1996年進入NBA,非常討厭媒體,但對A-史密斯另眼相看,甚至將他納入核心圈子,把他當成老大哥。
二是坦誠。
就像他第一次去報道足球,不會就是不會。他還說過另一個故事,差不多20年前(2007-08賽季),以賽亞·托馬斯是尼克斯的總經理兼主教練,把更衣室搞得一塌糊涂,球隊戰績稀爛,2007年11月份,尼克斯輸給凱爾特人45分,A-史密斯決定寫一篇報道,呼吁托馬斯下課。
其實那場比賽根本就不是托馬斯指揮的,當時托馬斯的媽媽病危,那段時間一直在醫院,但A-史密斯寫稿子之前,給托馬斯發了一條信息,“哥們兒,我知道這不是你的錯,但我必須這么寫?!?/span>
托馬斯回復了信息,“寫吧,哥們兒,我不怪你”。
這種新聞原則和私人交往之間的矛盾,A-史密斯碰到過很多次,讓他最難忘的還是2010年,艾弗森重返76人,賽季中期以照顧生病的女兒為理由缺席多場比賽,但A-史密斯在報紙上寫出了真正原因,艾弗森根本沒去照顧女兒,而是在夜店廝混。他后來給出的理由是編輯拿出了艾弗森在夜店的視頻,給他兩個選擇,要么他寫,要么報社安排其他人寫。A-史密斯決定有始有終,自己寫,為艾弗森的職業生涯畫上最慘烈的句號。
但這樣有擔當、堅持原則的A-史密斯,隨著紙媒的衰落不復存在了。
我們印象中的A-史密斯,其實都來自2010年之后,更確切點說,是開始主持《First take》的大嘴。其實早在2003年,A-史密斯就開始涉足電臺、電視直播,以嘉賓的角色參加了ESPN多個項目。
他不停地輸出各種匪夷所思的觀點,不停地和其他人辯論,而且給人的印象都是他在贏,贏麻了。
A-史密斯的辯論模式到底是怎樣的呢?過去兩年,他和退役后開始做主播的雷迪克有過一些爭論,這大概是他從業以來最難纏的對手,風格迥然。
比如:
A-史密斯:吉米·巴特勒是一個外線投手。
雷迪克:啊,雖然我很愛吉米,他是我最好的隊友之一,但我第一次聽說他是投手。
A-史密斯:他的得分都不是來自籃下。而且你知道,他季后賽還缺席了一段時間……
雷迪克:缺席和命中率有啥關系?根據統計數據……
A-史密斯:(尖利的聲音)我每天晚上都看比賽,你別和我說數據,我是看比賽的,(用手指著自己的眼睛,嘶吼)眼睛不會騙人。JJ(雷迪克),你別拿你的西裝嚇唬我。
又比如:
A-史密斯:喬丹為什么偉大?因為對手都怕他,但沒有對手怕勒布朗。
雷迪克:勒布朗拿到4個總冠軍,拿到好幾個MVP,連續8年進總決賽,你說沒人怕他?太瘋狂了。
A-史密斯:這不瘋狂……(尖利的聲音)如果你看過比賽,(嘶吼)你看過他的季后賽……
雷迪克:我打過比賽,我和他在季后賽中碰過面。
A-史密斯:(在多次轉移話題后)我說的從來不是籃球的事兒。
如果你看過川普的辯論,或者切片,你或許能感覺到他們的風格很像,不斷地利用“抑揚頓挫”的聲音打斷對手的談話,不利的時候東拉西扯,最后永遠用最直觀的印象而不是理智、數據、邏輯來堅持他的道理。
川普很成功,A-史密斯也很成功。
他們主導情緒輸出,用最直觀的一些刻板印象——既不關心這印象從何而來,也不關心這印象到底對不對——開始高談闊論,于此同時,他們有著自己簡單而又直白的邏輯,假如你有不同看法,他們會用夸大的語言和尖銳的語調將你重新拉入他的賽道,再一次地重復他們的結論。
非常諷刺的是,他們的結論,或者說立場,還會發生180度的轉變。
2016年之前,在《First take》的節目中,A-史密斯才是詹姆斯的擁躉,另一個評論員,也是被戲稱為“美國于嘉”的貝勒斯才是“詹黑”。一切都是節目效果,貝勒斯是白人,所以他做詹黑,支持另一位白人橄欖球明星,A-史密斯是黑人,必須支持詹姆斯。
貝勒斯在2016年離開《First take》,A-史密斯開始不斷地抨擊詹姆斯,他否認這是因為貝勒斯離開后改變了人設,“我不過是在陳訴事實”。但真正的事實是,《First take》完全變成A-史密斯的個人秀,他需要新的人設,需要新的觀點。
或者說,在社交媒體如此發達的時代,A-史密斯找到了成功的密碼,他可能不懂體育,但他懂互聯網。
A-史密斯說,“人們以為自己知道答案。他們不想學習,只想確認你的觀點是否與他們一致。如果一致,為什么?如果不一致,又為什么?”
所以他給自己的人設下了定義,“有足夠的個性,讓人想知道我在想什么”。
只有這樣才有利益,2024年,《First take》的收視率平均每期大概是50萬人,加上油管的播放,社交媒體上的各種引用,以及這個節目不需要版權和太多的制作成本,是ESPN體育類項目盈利排名靠前的脫口秀項目。A-史密斯的合同也水漲船高,一開始是年薪800萬美金,上一份合同年薪漲到1200萬美金,新合同是5年一億美金。
A-史密斯的成功有一部分來自川普——盡管A-史密斯在大部分場合都在抨擊川普,但懂王在20年前和他說了一句話,直到現在,A-史密斯都將它當成座右銘。
2005年,A-史密斯在ESPN錄制節目,碰到了同樣來錄制節目的川普,雙方相談甚歡,離別時,川普送給A-史密斯一句忠告。
“如果你欠銀行300萬美金,而你還不上,倒霉的是你;如果你欠銀行3億美金,而你還不上,倒霉的就是銀行?!?/span>
現在你能理解A-史密斯最近的操作了嗎?
既然已經噴了詹姆斯,A-史密斯就要堅持下去,只要時間夠長,力度夠大,最后慌的是誰就難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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